原告邓**诉被告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邓**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蒋**经本院公告送达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事实。
一、主体情况:
供方:广州市番禺区广众线切割服务部(未经工商登记,经营者为蒋**),需方:邓**。
二、买卖合同情况:
(一)签订合同时间:2014年8月5日。
(二)销售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
1)产品名称:dk7745f;规格型号:450×630;数量:1台;单价33000元;
2)产品名称:dk7750;规格型号:500×630;数量:1台;单价34000元;
2、质保期:一年;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机械产品验收规定办理,提出异议期限:7天...(本文书还有11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