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周**因与被上诉人广东盈某********(以下简称“盈某公司”)、原审第三人广*市道*****(以下简称“道某中心”)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周**在一审的诉讼请求:1.判令盈某公司支付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5688.73元;2.判令盈某公司支付周**2021年度及2022年10月高温津贴合计1650元;3.判令盈某公司支付周**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462.35元;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盈某公司承担。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周**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周**负担。
周**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改判盈某公司向上诉人支付法定节假日工资差额5688.73元;3.改判盈某公司向上诉人支付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0月高温津贴1650元;4.改判盈某公司向上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462.34元;5.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盈某公司承担。上诉主要...(本文书还有33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