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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与杨*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京011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10
  •  
  • 【案例概要】

    原告郭**与被告杨*、被告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程**、被告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郭**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杨*、杨*支付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1月14日期间欠付租金51000元,赔偿财产损失(饭店里面物品)20000元,支付其它费用(电费、刻章费、会计费、水*)7240元,合计78240元;2.诉讼费由杨*、杨*承担。事实和理由:2006年8月,郭**租赁张**、张斌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龙河街**号门面房,租期5年。2009年底郭**将房屋转租给杨*、杨*,2010年1月14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经结算,还欠房租51000元,赔偿郭**财产损失20000元,杨*、杨*出具欠条,另还有电费3900元、会计费1920元、补证照刻章费1000元、水*420元,共计7240元,同时出具了欠条。出具欠条后,杨*、杨*一直未付。2...(本文书还有227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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