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某某***************诉被告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中国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21年5月7日,被告驾驶粤bf****号车与驾驶粤b9****号车的案外人韩*军发生交通事故,经现场查勘,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韩*军不负责任,各方对责任划分无异议,均签字确认。
车辆粤b9****车辆所有人为深圳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原告处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保险限额1266000元,深圳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系该车被保险人;
车辆粤bf****车辆事故发生时驾驶人为被告。在原告处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被保险人系被告。因...(本文书还有25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