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杜**与被告辛**、黄河财产****************(以下简称黄河财险天水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杜**委托诉讼代理人师**、焦*,被告辛**、黄河财险天水市中心支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14324.12元、后续治疗费4000元、护理费24573元、营养费12000元、交通费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00元、伙食费900元、残疾赔偿金16910.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鉴定费3100元,合计80308.02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20年5月10日13时02分许,辛**驾驶甘exxxx号小型轿车(上载张**、缑**、闫**、杨**)沿秦*区太牡公路x...(本文书还有35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