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绿某(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某贸易公司)与被告万某股份****(w××××.)(以下简称万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11月1日,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2023年2月8日与4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绿某贸易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万某公司赔偿(一)货物损失79287.80美元,根据2022年8月18日美元外汇牌价折算为538054.94元(人民币,下同),以及该款项自2022年8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二)因货物损坏而遭受的各项损失与费用,合计为489584.35元;(三)承担本案受理费。事实与理由:
2022年1月,被告万某公司承运自印度××港到中国厦门港的一个40尺冷冻货柜的冷冻墨*,并签发了编号为202c××××记名提单,原告为收货人,集装箱号为whl××××,货柜装运温度设定为-18℃。同年5月,案涉集装箱运抵目的地厦门港××码头。7月23日,清关公司告知原...(本文书还有183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