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白银建平********与被告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银建平********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罗**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白银建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石料款72100元,支付违约金150000元,共计2221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协商一致,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石料、被告向原告支付石料款。经原、被告双方核对账目,被告欠原告石料款72100元。2023年7月9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欠条约定2023年7月21日被告向原告一次性付清剩余石料款,并约定未按期还款,每日支付5000元违约金。现还款期限已到,被告一直未按约定支付剩余石料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都以各种...(本文书还有7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