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与被告王**、北京普田***********(以下称普田物流诸城分公司)、中国平安*****************(以下称平安保险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李**,被告王**,被告平安保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马**、王*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普田物流诸城分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马**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00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11月10日11时30分,被告王**驾驶未登记福田牌轻型板栏货车沿诸城市站前街由南向北行驶至良丰加气站路口左转弯时,与驾驶鲁gu××**号机动车对向行驶的原告马**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车辆损坏。被告普田物流诸城分公司是被告王**驾驶车辆的所有权人,该车在被告平安保险潍坊中心支...(本文书还有390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