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叶**申请认定被申请人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本院于2025年9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叶**称,被申请人郭*与申请人叶**系母女关系。被申请人已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系重度老年痴呆。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叶**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申请人叶**为其监护人。
叶*2称,其系被申请人郭**儿子,申请人所述情况属实,同意认定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同意由叶**担任其监护人。
经审理查明:被申...(本文书还有48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