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河营经合社、石河营村委会应否承担责任问题。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本案中,2010年12月2日签订的《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虽然包括高**、石河营经合社,但是高**、石河营经合社已经在2012年4月26日出具确认书,确认将在《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雷**、王**,且石油北分公司在2012年5月15日与雷**、王**签订了《加油站租赁合同》,就“2010年租赁合同的合同主体变更为雷**、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该合同“为2010年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010年租赁合同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除本合同约定条款外,2010年租赁合同继续有...(本文书还有262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