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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盗窃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盗窃罪
  • 案例类型:刑事裁定书
  • 案号(2018)鄂05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8-05
  •  
  • 【案例概要】

    一、2017年1月14日凌晨,张**、杨*、朱*华和汤**四人来到宜都市松木坪镇泉水垱村,采取撬窗户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张某1家中盗窃,经被害人清点,被盗腊猪肉250余斤、腊草鱼40斤、腊羊腿2斤和弯梁摩托车1辆,上述物品鉴定价值合计6616元。

    二、2017年1月14日凌晨,张**、杨*、朱*华和汤**四人来到宜都市松木坪镇泉水垱村,将被害人江某厨房窗户下的墙体撬开一个洞后进入屋内盗窃,经被害人清点,被盗腊肉300斤,鉴定价值6600元。

    四人将上述赃物腊肉变卖后各分得500元;赃物摩托车由汤**使用,汤另行补偿张某2、杨*、朱*各200元。

    上述事实有被害人张某1、江某的陈述,同案犯张某2、杨*、朱*的供述,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被盗物品价格认定书,被告人汤**的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

    三、2017年1月23日凌晨,张**、杨*、朱*华和汤**四人来到宜都市松木坪镇双井寺村...(本文书还有118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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