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林**诉被告李**、林**、林**、林**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委托诉讼代理人韦**、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林**、林**、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位于临高县临城镇美当村委会美当村**号所修建围墙的侵害并排除妨碍;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五百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一直建房居住在临高县临城镇美当村委会美当村**号多年,后因房屋年久失修,遂申请在原地报建重修。原告于2020年办理报建手续并开始建房之后,被告一家却以原告建房影响其通*为由,多次无理阻挠原告建房,甚至将原告在建的围墙推倒,直至多次引发冲突。原告认为,原告在自身房屋原址进行旧房改造,在原有的土地范围之内建房,并未改变历史现状,且被告与原告在建房屋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却无...(本文书还有373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