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赵**、杨**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审查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1)冀08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陈**,男,1976年1月**日出生,满族,住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再审申请人赵**因与被申请人杨**、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本院(2021)冀08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赵**申请再审称:申请人对涉案房屋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应当立即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请求再审本案。

    杨**提交意见称:被申请人申请再审的事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本文书还有64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