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航安**********(简称航安恒翼公司)与被告易程创新******(简称易程创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航安恒翼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被告易程创新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航安恒翼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易程创新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航安恒翼公司货款169930.8元及相应利息(以169930.8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和违约金(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6月11日,...(本文书还有254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