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3日,本院根据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双城区市场局)的申请,裁定受理双城市腾道达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道达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0月30日指定鸡西市立江律师事务所组成腾道达公司清算组。2022年12月15日,腾道达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本院裁定终结腾道达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查明,被申请人腾道达公司于2009年09月03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徐罕、李**,经营范围为经销机电水泵、水暖电料、灯具电器、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日用杂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电器、水泵修理,组装。
腾...(本文书还有62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