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长沙市高********************(以下简称风达咨询服务部)因与被上诉人欧**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0)湘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风达咨询服务部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一)撤销(2020)湘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二)改判驳回欧**的诉讼请求;(三)判决欧**承担本案一。-2-
审、二审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一)一审认定事实明显错误。1、一审对上诉人与欧**之间居间的基础事实只字不提。2017年3月,上诉人取得湖南成功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开发新世界广场**栋和**栋剩余公寓商品房独家包销的经*权,由此形成了有别于普通、常规代销的显著特点:一方面,该项目的经*主体具有排他性,以上公寓(包括欧**所购38套)只能由上诉人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开发商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进行销售,...(本文书还有384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