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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事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走私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琼02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4
  •  
  • 【案例概要】

    海*省三*******以三检刑诉(2021)4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冯*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9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海*省三*******指派检察官关万轩、检察官助理易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及其指定辩护人周*、林**、被告人冯*及其指定辩护人谢**、由继龙(实习律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海*省三*******指控:2020年3月,被告人杨*在中免集团网上商城发现套购免税商品进行二次销售可以牟利,且其微信群中有做代购生意的朋友有购买免税商品的意愿。杨*便通过被告人冯*、“野马”(另案处理)等中介人员为其招募代购人员。杨*用自己的手机号为代购人员订购离岛船票,利用代购人员的离岛免税额度在中免集团网上商城、三亚海棠湾国际免税城、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再安排代购人员携带免税商品从海口新海港码头坐船离岛再带回海口交给杨*,杨*将套购的免税商品邮寄给客户。每次套购活动杨*支付每名...(本文书还有397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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