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张**诉被告黄**、周**、中国某某*****************(以下简称某某保险茂名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5月31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范**、被告某某保险茂名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余**、被告黄**、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黄**、被告周**连带赔偿两原告财产损失699046.02元;2.判令被告某某保险茂名公司就第1项诉讼请求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赔偿限额...(本文书还有107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