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陶**诉被告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独任审理。原告陶**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万**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陶**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4150元,并以4150元为基数按lpr的四倍承担自2024年8月12日至借款实际归还完毕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庭审时,原告将该项诉请变更为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公告费用。事实和理由:原被告通过他人介绍相识。被告在得知原告在卖手机后,通过原告妈妈微信推送与原告取得联系,并以购买手机与原告在微信上交流了数次。2024年8月11日,被告称归还信用卡尚缺少4150元,要求原告借款4150元用以还款,约定还款后即归还。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借款4150元给被告,然后自8...(本文书还有8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