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张**与被告陈**、河津市华********、中国太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7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张**、张**的委托代理人范**、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被告河津市华********共同委托代理人魏**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中国太平****************委托代理人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讼请求:1、由三被告赔偿原告张**误工费1500元、护理费1500元,赔偿原告张**误工费1500元、护理费1500元,合计6000元;2、三被告赔偿原告张**车辆损失,具体以司法鉴定为准;3、三被告赔偿原告张**、张**从事故发生之日2020年10月19日至清偿之日的交通费(每天60元)、停车费(每天20元),并承担原告张**、张**诉讼代理费5000元;4、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鉴...(本文书还有36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