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建德有琴******(以下简称有琴建材公司)与被告浙江隆联********(以下简称隆联装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5月24日诉前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本院于2022年6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2年8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有琴建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被告隆联装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有琴建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9245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款清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建德公司因承接的装修工程需要,从原告处购买木工板、...(本文书还有16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