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1、关于本案事实问题。从法院审判网获知: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冶公司)与九合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30日作出(2019)内02民初****号生效的民事判决。该判决载明:
九合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二冶公司工程款102221222元及利息;二冶公司以工程款102221222元为限,对米兰春天二区第14-2**号楼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年9月7日,本院作出(2021)鄂执复****号民事裁定。该裁定主要载...(本文书还有5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