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宁德市某*******与陈**追偿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闽09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9
  •  
  • 【案例概要】

    原告宁德市某*******(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与被告陈**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陈**偿还某某公司代偿款81964.88元及赔偿代偿款的利息损失(以代偿款81964.88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8日起至还清代偿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暂计至2023年4月17日为4917.89元);2.陈**赔偿某某公司因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160元。事实和理由:2021年2月5日,陈**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福建蕉城刺桐某乙银行有限公司(下简称某某银行)签订《循环贷款借款合同》(ht806113021000****)。合同第八条约定,自2021年2月5日起至2024年2月4日止,由贷款人在最高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00000元...(本文书还有379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