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张**与北京市石*******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撤销>>行政案件>>行政主体>>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农业行政管理>>其他>>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国有资产行政管理>>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行政裁定书
  • 案号(2021)京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1
  •  
  • 【案例概要】

    张**因诉北京市石*******(以下简称石景山区政府)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职责一案,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1)京04行初****号行政裁定(以下简称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张**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石景山区政府对张**于2021年4月21日提出的《补偿安置申请书》未予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石景山区政府限期作出答复。

    一审法院经查,2021年4月25日,张**向石景山区政府邮寄《补偿安置申请书》,申请事项为请求石景山区政府对张**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发电厂西侧铁三局电务工程处三队二排6号的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给予补偿。石景山区政府收到后转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本文书还有167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