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以沪浦检刑诉〔2021〕5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宋**、赵**、李**、丁**、朱*犯诈骗罪,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指派检察员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宋**、赵**、李**、丁**、朱**辩护人张**、陈*、刘**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浦********指控,2019年8月,潘*娟伙同余杰(均另案处理)经预谋,通过“假意投保、骗取佣金、恶意退保”的方式实施诈骗,由潘*娟提供投保资金,并直接指使或通过被告人丁**指使被告人胡**、宋**、赵**、李**、朱*等人充当保险投保人,通过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中经纪)购买9份由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缴费期为20年的“长生福重大疾病保险”...(本文书还有114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