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李*与上诉人固镇县x*********(以下简称xx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2023)皖032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4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李*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xx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导致判决错误李*在进入公司前后实际发生的事实如下:1.李*2023年6月23日到xx公司就是正式入职而不是看场地...(本文书还有102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