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
指控情况。
起诉书文号。
源检刑诉(2023)139号。
指控罪名。
危险驾驶罪。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0月11日13时12分许,湟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到报案称:有人在城关镇某某巷处行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到达现场将被告人谢**(驾驶×××小型轿车)当场查获。经鉴定,从谢**血液中检测出乙醇,乙醇含量为297mg/***.公诉机关出示了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血样提取登记表等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电子数据...(本文书还有46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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