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任**与被告讷河市博***(以下简称博爱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任**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博爱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任**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任**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博爱医院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3,402.0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38,402.04元;2.要求博爱医院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任**是讷河市冰城张大叔市井火锅店厨师长。2022年7月5日晚22时30分许,任**清理厨房刨肉机时不慎将右手中指夹伤,店长任雪便陪同任**到被告处就医。博爱医院医生滕伟振接诊后未经拍片即诊断为:右手中指近节皮肤裂伤。便在局麻下行手外伤清创缝合术。2022年7月6日至20日任**在博爱医院处注射消炎药。2022年7月27日任**发现右手中指还是剧烈疼痛且没有消肿,便到讷河市人民医院...(本文书还有364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