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反诉被告)张**与被告(反诉原告)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张**、被告(反诉原告)马**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马**偿还张**借款45000元。事实与理由:张**与马**交往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在2022年2月份订婚,双方家长认可了订婚,彩金也给付了,可是在2022年5月1日放假却不能带我一起回去她家,在此感觉她并没有把我当成她的未婚夫,在她回家后手机还少能联系上,每天只有一个两个信息,后面吵架对方直接微信拉黑电话不接。所以马**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要和我处对象。2022年10月1日去马**家找她谈,还没进她家门就被她哥哥马晓武打,故马**有存在以谈男女朋友的名义骗取财物的嫌疑。所以为了维护本人的利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文书还有197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