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裁定;2.裁定对嘉信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事实和理由:嘉信公司成立于1996年,由6名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主要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未实施其他经营性事项。2015年,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因病住院治疗后,公司停止经营主营业务,仅将部分房产对外出租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等。经查:嘉信公司涉及未履行的执行案件标的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已超过10亿元。公司现有全部资产为位于四川省成*市青羊区双新北路**号的房产(包括办公楼**栋、职工宿舍楼**栋、独立住宅**栋,建筑面积12139.2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嘉信公司上述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资产价值为10965.53万元,公司无其他实物资产或流动资产。嘉信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本文书还有253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