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张**因诉被申请人天津市滨**********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津03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称,1.被申请人不公开再审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原因是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并非原审判决所述未适用法律。2.原审法院与被申请人串通,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撤销了案涉津滨市场监管申函〔2022〕40号《主动公开告知书》。3.原审法院听取被申请人单方意...(本文书还有47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