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佛山市某*********、佛山市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粤060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9
  •  
  • 【案例概要】

    原告佛山市某*********诉被告佛山市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2年9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4156.3元(庭审中变更金额为23656.3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拖欠货款产生的利息5058.88元【以未付款项24156.3元(庭审中变更金额为23656.3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2年1月10日起诉之日为5058.88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中,原告举证如下:

    1.原告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被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1份,打印件),用以证明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2.2020年佛山市南**********/红象木业应收账款明...(本文书还有88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