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党*与被告王*、杨**、冯*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党*,被告王*,被告杨**、冯*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王*、杨**、冯*连带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35,000元及该费用的利息损失93,500元,合计128,500元;2.判令王*、杨**、冯*连带支付水井费50,000元及该费用的利息损失100,000元,合计150,000元;3.诉讼费由王*、杨**、冯*承担。庭审中,党*将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变更为:1.判令杨**、冯*、王*连带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10,500元(50亩×30%×700元/亩)及利息损失15,120元(10,500元×12%×12年);2.判令杨**、冯*、王*连带支付水井费50,000元及利息损失72,000元(50,000元×12%×12年)。事实和理由:2009年4...(本文书还有302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