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吴**与昆明市西*********、夏**生命权、身体权等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健康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云011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8
  •  
  • 【案例概要】

    原告吴**与昆明市西*********、夏**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卢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及其委托代理人杨*、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昆明市西*********、夏**经本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原告的医疗费2164.95元、误工费16800元、交通费404.97元,共计19369.92元;二、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23年9月7日下午四点左右,吴**骑电单车带着雇主家孩子路过官渡区某某学院羊甫校区农学院门口公路时被西山区某某公司的司机夏**下货时滑落的箱子砸翻倒地,导致吴**受伤,当时吴**报...(本文书还有173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