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聂*与被告广州中医*******(以下简称顺德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1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聂*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温**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聂*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491003.73元;2.对被告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存在何种程度的因果关系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并赔偿损失;3.本案鉴定费及其他费用由被...(本文书还有1028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