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海伦市南*********、晶优商贸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2)黑811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3
  •  
  • 【案例概要】

    原告海伦市南*********(以下简称南孟*司)与被告晶优(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优公司)、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7日立案。

    原告南孟*司诉称,1.请求二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请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自2012年7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72%计息;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晶优公司(变更前为紫昱天成(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12年7月6日向案外人北京富荣兴旺蛋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荣公司)借款500万元,郭**为富荣公司出具了借据。富荣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与南孟*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转让给了南孟*司。综上,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应当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故诉至法院。

    晶优公司及郭**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本文书还有76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