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某某公司*与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2)沪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4-02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某公司*申请再审称,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误一、某某公司*没有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原判决直接判令某某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并支付利息显属错误双方订立的《采购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对射线源产品的维修以及退换货做了约定,但某某公司*在收到某某公司*退回的总计71台设备后,对设备的相关问题没有进行维修或作退货处理某某公司*基于先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也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原判决在总的货款中,未抵扣71台设备的货款是错误的在案证据足以表明,截至2018年10月16日,某某公司*退回41台设备,某某公司*签收单上明确标注“射线源退货明细”字样,并且双方签署的总核对单上也特别注明存在退货数量41台某某公司*也确认截至2019年4月...(本文书还有221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