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谭**、邓**等与成都某某********生命权、身体权等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健康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川0107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6
  •  
  • 【案例概要】

    原告谭**、邓**、唐**、谭**与被告成都某某********(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谭**、邓**、唐**、谭**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叶*、谢*,被告某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顾**、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谭**、邓**、唐**、谭**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某某公司赔偿各项费用1233858.8元。事实和理由:谭某某丙于2024年1月5日晚前往成都市双流区蓝光空港国际城一期,于22:58到达一期地下停车场。2024年1月6日早上8时44分许,群众报警称××栋××单元××号阳台发现一具男尸,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谭某某丙死亡原因系高坠。某某公司作为空港国际城的物业管理企业,未尽到安全保障...(本文书还有179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