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经济科学***因满**与满**、满**、满**、满**继承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0)京0102民初****号生效民事调解书,向本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经济科学***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于**,被告满**、满**、满**、满**、满**、满**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济科学***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102民初****号民事调解书。事实和理由:一、原告是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的现所有权人,该房屋并非马**的遗产。1991年6月14日,案外人马**(已故)、案外人陈*荣共同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将马**名下的北京市西城区房屋(房产所有证:西字第x**)过户给陈*荣。1991年9月16日**房屋登记部门向陈*荣核发了房...(本文书还有196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