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贝尔公司光华东三路口腔门诊部辩称,因分公司管理较为混乱,因此无法确认是否拖欠货款及拖欠金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上下牙科公司需向科贝尔公司光华东三路口腔门诊部出示相关签收确认单。关于上下牙科公司提交的《对账函》,签章人员是总公司的财务人员陈*,科贝尔公司光华东三路口腔门诊部对其盖章行为不知情,四川科贝尔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应一并承担责任。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22年4月1日,上下牙科公司(甲方)与科贝尔公司光华东三路口腔门诊部(乙方)签订《义齿定制加工协议》,协议约定:1.甲方需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义齿制作设计单制作各类修复体,保质保量,交付合格产品,为乙方及其客户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2.项目制作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按甲方的价自表执行;3.交货时间:一...(本文书还有167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