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公诉机关安徽省宿**********与丁*交通肇事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皖1302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1
  •  
  • 【案例概要】

    2023年6月24日,被告人丁*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予以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丁*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丁*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丁*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丁*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丁*具有自首情节,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24日18时48分...(本文书还有123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