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张**、张**等中国人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晋02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17-05
  •  
  • 【案例概要】

    原告张**诉被告张**、中国人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封**、被告张**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中国人民****************委托诉讼代理人尹**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合计129485元,由第二被告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优先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7月9日,原告驾驶三轮摩托车,沿御河西路在路西的辅导由北向南行驶至智家堡森林公园东门处,与同向行驶的刘*驾驶第一被告所有的晋b77x**牌起亚越野车追尾,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经大同和平烧伤骨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股骨中断粉碎性骨折、右髌骨粉碎性骨折等,出院后...(本文书还有319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