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张*、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津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06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张*、徐*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建设**************(以下简称建行和平支行)、天津市通************(以下简称通天房地产公司)、一审第三人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0)津010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张*、徐*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1.一审判决中认定合同主体错误。无论徐*给通天房地产公司签过任何文件,通天房地产公司不能代表建行和平支行签订合同,也不能代表徐*签订合同。通天房地产公司和建行和平支行是恶意串通,双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且建行和平支行也没有提供徐*到场签订合同的证据,其他部门也没有证据证明徐*办过买房和贷款的手续。2.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按揭贷...(本文书还有366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