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本文书还有44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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