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耿*诉被告丁**、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耿*、被告丁**及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丁*2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马*、耿*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二被告向二原告共同偿还借款53000元、利息53420元,合计106420元;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3月24日,二被告以购买养老金和养羊资金周*困难为由到二原告家中借款5万元,二原告听信了二被告的借款理由,向二被告借出了5万元,二被告向二原告出具了《欠款欠据》,其中载明借款5万元,每月息1000元。2016年5月24日至2018年12月20日,被告先后六次向二原告还利息24000元,截止2022年5月24日,二被告共欠二原告本金5万元,50个月的利息5万元。2017年8月17日,二被告又以被告丁**购买养老金还欠3000元急用为由向二原告借款3000元,同样给二原告出具《欠款欠据》,约定月息为2分,截止到2022年5月17日,二被...(本文书还有41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