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人广西建工************(以下简称广西建工)不服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青02执异****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东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海恒平*********(以下简称恒平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建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广西建工以该案超过执行时效和查封超标的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海东中院受理后,于2022年4月6日召开听证会,2022年4月8日以(2022)青02执异****号执行裁定驳回广西建工异议请求海东中院查明,恒平公司与广西建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4月28日作出(2017)青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广西一建不服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5日作出(2019)最高法民终1365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于2019年11月25日向双方当事人邮寄送达民事判决书,广西建工和恒平公司先后于...(本文书还有30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