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仰*与被告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仰*和委托诉讼代理人潘**、赵**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经本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归还借款96万元及利息(以96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1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2、诉讼保全担保费21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审理中仰*撤回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陈*因业务发展需要周*资金向她借款,她于2020年6月6日、6月7日、6月9日、6月16日、6月18日、7月7日、7月9日、7月10日分别转账给陈*10万元、5万元、10万元、40万元、20万元、15万元、20万元、10万元,以上合计出借130万元。...(本文书还有179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