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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故意伤害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宁0121刑初*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11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6日1时许,被告人马**与朋友马某1酒后到永宁县望远镇又一新拉面馆吃饭,巧遇酒后也到该店吃饭的被害人韩**及朋友刘*某。被告人马**和被害人韩**因琐事争吵起来,随后被劝离拉面馆,离开拉面馆后被告人马**与韩**再次发生冲突,被告人马**持刀将韩**腹部捅伤,韩**、刘*某殴打被告人马**。经诊断,韩**为急性开放性腹部损伤:横结肠系膜破裂、腹腔出血,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后,马某1报警,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马**传唤至派出所,被告人马**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被告人马**赔偿被害人韩**经济损失共计5.8万元,并取得谅解。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确...(本文书还有59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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