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蒋**与被告甘肃飞翔********、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
原告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0000元、借款利息140000元,合计420000元;2.判令被告按照年利率10%承担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的利息;3.本案的律师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2017年7月21日,被告因需向原告借款280000元与原告达成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年息为...(本文书还有4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