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重庆市渝*********与被告重庆众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重庆市渝*********的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被告重庆众之*********的法定代表人欧娇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重庆市渝*********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超额还款金额104997.9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以104997.9元为基数,从2020年11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因生产经营需求向被告多次借款。重...(本文书还有1601字未显示)